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根据中央纪委和陕西省纪委抓重要时间节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防止可能反弹回潮的“四风”问题,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现重申相关纪律如下:
一、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和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乱发财物。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节假日期间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各种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
三、广大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不接受学生或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参加由学生或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党纪条规和廉政新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及时将有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并紧密联系单位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正风肃纪,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教师要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的不正之风,要教育引导学生通过提高学业成绩、取得成长进步等方式表达对老师的节日祝福。
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者,严肃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82312170;邮箱:jwb@mail.xaut.edu.cn
中共我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